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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群含老人去旅游,被罚1万元

分类:周法 0 2020-12-29 收藏 国家旅业编辑


时下一些个人、户外俱乐部、教育培训机构、保健品公司、佛缘店等非旅游企业利用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。一些选择参团的消费者认为,QQ群、微信群、俱乐部的活动“物美价廉”“灵活多样”。

  

这样的参团方式背后其实有着众多隐患。首先这些非旅游组织没有经营资质,其次市民游客如果选择了这种旅行团,在旅游品质、安全等方面很难得到保障,一旦出现事故,维权和追责比较难,往往找不到追责主体。由于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企业往往都是“游击队”,执法部门在取证方面也存在很大困难。

  

微信群里参加旅行团,旅游品质大打折扣


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就接到过市民投诉,对方通过“水田公社俱乐部”微信群,花费299元参加了无锡鼋头渚二日游。旅游过程中,游客被要求全程佩戴印有“水田公社俱乐部”等字样的胸牌,并安排了多次购物活动,游客体验感较差,导游推销购物意图明显。

  

导游不让游客出购物店,必须呆够60分钟,购物点上厕所还需要排队等候一个个上。

  

调查中,执法人员发现“水田公社俱乐部”微信群由章某和夏某搭建,发布的是舟山市一家旅行社推出的“无锡鼋头渚二日游”旅游产品信息,并以“水田公社俱乐部”名义招揽了57人参加这项旅游活动,游客以老年人为主。

  

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最高将处以10万元罚款

  

经查证,“水田公社俱乐部”并非工商登记组织,不具备合法的营业资质,实际组织者为章某与夏某,两人也并非旅行社工作人员。

  

舟山市文广旅体局依照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》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《旅游法》《旅行社条例》等规定,对章某没收违法所得2149元、罚款10000元。夏某没有获利行为,罚款2000元。

  

“章某和夏某面对执法调查态度比较积极,根据他们的非法获利金额,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,给予这样的处罚。”市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人说,按旅游法相关规定,非旅行社和个人未经许可组织旅游活动涉嫌违法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

同时,通过两地联合执法,无锡文旅部门也处理了相关涉事地接导游。


新套路出现:老年人的快乐“一日游”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为了自己家庭的幸福,很多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,来换取了子女的美好生活。然而已到暮年的他们,看到如今生活的稳定,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你补自己年轻时所失去的时光。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,他们有可能被各类团体和个人邀约进微信群,并通过聊天软件无时无刻不对被关怀慰问着。而骗局,也开始在虚拟世界里盛行……



老年团发起,关键字:一日团、微信群、报名、接龙!




对于每个想出行的老年人而言,免费吧!觉得假;收费吧!觉得亏。


对旅行社来说,免费吧!就亏钱;收费吧!没人报!


矛盾既然发生了,那么自然就有解决的方式,聪明的旅行社发明了新的方法:收小费,送鸡蛋!


送鸡蛋策略,关键词:团费、鸡蛋、赠品!



如果对于青少年来说“时间就是金钱”,那么,对于中老年来说,时间就是……鸡蛋。鸡蛋这种每家每户每天都要消耗好几个的物资,受到了无数老年人的垂爱。




就算花这个价格纯买鸡蛋,也不算亏。再加上一大堆的附赠品,那简直不要赚的太多。当老年人因为这个参与旅游的时候,骗局就开始了…


是日清晨发团,大家在约定的时间,来到约定的地点。由专业的导游陪同登上豪华的旅游大巴,开始了“美好”的“一日游”之旅……



在几经反转过后,旅游大巴终于来到了目的地,那里人山人海,老年人如同鸭子一般随同向导找个地方集合。



门口停了这么多大巴,是不是感觉很热闹?



为了区分不同团队,每个人在进入会场前都会领到一张“贵宾证”。当他消费的时候,可以把消费额记录在导游(领队)的名下,以便计算“提成”时使用。



老年游客被洗脑,关键词:购物点、课程、保健品、套路!



“购物点”在这里一般被导游称为“听课的会场”。“会场”的地点极其隐蔽,大多设置在城市郊外的工业区的厂房内,外部没有任何招牌。这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,根本不知道自己此时身处何地。


这“正规”的一站式购物地点,简直比商场做的还“专业”。


1、进场之前,每个游客都必须领取号码牌;

2、通往商品区之前的通道旁,会有透明玻璃屋展示商品制造流程;

3、购物通道被设置成蛇形单向通行,不可逆行;

4、出口结账时,要出示号码牌。


除了上述特点之外,在个别购物点里还会上演特别的剧情,其中融合了多种心理学知识,洗脑的过程悄无声息,让人防不胜防。



推销员在介绍完产品的功效之后,首先拿出一款标价38元的商品A,问大家:现在卖10块钱,有没有人要?


当有几个人花10元购买了商品A之后,推销员要求把刚买到的商品放在桌上,随后向每个买了A的游客,发放一个红包,打开红包里面是10元现金。这相当于免费得到了商品A。



接下来,换了一种稍微高档的商品B,标价在200元-500元之间,现只卖100块。重复上述过程,向购买商品B的游客,返送100元红包。相当于再次免费得到商品B。


最后,换一种更加高档的商品C,标价在1-3万元以上,现只需要一折,1000-3000块,数量有限,询问有没有人要?


交钱购买了商品C的游客,会被留在会场里面,其余人员被赶出门外。当这些兴致勃勃的游客,正在等着返还红包时,却被告知:这一次,没有红包了,但可以加赠一个商品C……




现在明白了吧,都是套路,这些“不法行为”应该被曝光。奉劝铤而走险者,不要以身试法。



来源:浙江新闻,濮阳大河全媒体            

编辑:奥斯卡  

标签:周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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